
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(供稿:龚莎、石磊)近日,罗田法院刑事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、黄某涉嫌逃税一案。整个庭审清楚地展现了涉案人员恶意逃税的违法事实,为广大市场主体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敲响了法律警钟。
经查,被告人张某系某公司实际控制人,伙同黄某为谋取非法利益,在该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的情况下,通过“假发票”等方式恶意逃税国家税款。
2021年,上级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、行政检查中发现涉税违法线索后,依法向其送达《税务处理决定书》,责令限期退还逃税款和相应的滞纳金。
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无视税务机关的合法征管和管理要求,仍拒不履行退税义务。随后,张某、黄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,是国家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。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。也是市场主体诚信经营、守法经营的主要底线。
本案中,被告人的逃税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国家税收流失,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。损害了国家利益,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扰乱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,触碰了刑法红线,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法官郑重提醒,法治社会没有“法外之地”,也没有“避税捷径”。广大市场主体和纳税人要绷紧“依法纳税”这根弦,切实提高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,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,做到规范操作、诚信纳税。
不要冒险尝试违反法律。任何试图逃避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。合法经营、诚信纳税,是企业实现稳定长远发展、持续健康发展的正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