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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欠下58万元,不肯还,却经常花掉。该判决被湖北省法院评选为标

发布者:BET356官网在线登录
来源:未知 日期:2025-11-17 10:50 浏览()
湖北日报讯(记者刘畅文陈木子)11月14日,湖北法院发布了7起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、决定的犯罪行为的常见案件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“施某拒不执行判决、决定案——从轻到严相结合,以打促执行,出成果”。 2020年至2022年间,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,被执行人史某因多起经济纠纷被当庭起诉。相关案件经审理或合并审结,决定SHI公司履行付款义务,金额合计58万余元。有搜进入执行程序后,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落实查控制度,多次询问。经查,SHI名下只有零星存款和一辆汽车,没有其他足以执行的资产。在执行过程中,施某违反财产申报制度,拒绝透露财产状况。经法院调查核实,施某将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在武汉某餐饮管理公司的工资收入20839.08元转至其母亲曹某的银行账户用于个人消费。同时,发现施某多次光顾酒吧等高消费场所,明显违反限制消费令。因施某隐匿、转移资产,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,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8日依法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。拘留期满后,施某仍拒不履行。为了履行其义务,法院将犯罪文书移送社会调查处理。 2024年1月,检察院指控施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决定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施某亲属代其执行死刑238903.59元,5起执行案件全部结案。此外,还与2起执行案件申请人达成长期履约和解协议,预付款17800元。 2024年2月2日,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施某虽已履行了上述义务,但仍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、裁定。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决定罪。考虑到其亲属已代其履行了部分义务,本人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,依法可以受到无条件待遇。根据事实情况,综合考虑,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,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 “本案的共同借鉴之处在于,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,利用微信流量、收入记录等推断手段,准确识别被执行人的真实履约能力,有效解决了‘表面无财产、实则高消费’的执行困境,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。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本法专家分析认为,法院在刑事审判中落实刑事政策,包括被执行人事后履行、认罪认罚的态度等。“拒不履行是应受惩罚的,主动履行是正道”。协助执行并实际控制公司。转让关联公司财产是恶意规避执行的常见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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